前置审批的相关机构:
1.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(新闻);
2.省文化厅(文化);
3.省新闻出版局(出版);
4.省教育厅(教育) ;
5.省卫生厅(医疗保健);
6.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和医疗器械);
7.省广播电影电视局(广播电影电视节目)
前置审批相关分类项目的法规依据,请参见:
http://beian.miit.gov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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